(一)机构: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6年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