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第十二条(1)我校2016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
(2)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
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2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4)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我院高职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国际实验班)专业学费13000元/学年,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普通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学费10800元/学年,表演艺术(幼儿教育)学费9800元/学年,凡报读酒店管理(荣誉国际班)的考生可减免学费,其它专业学费均为7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标准空调房宿舍)。
第十六条学院对已收取费用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办法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2016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