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2.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6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不予录取: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参加邪教组织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执行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4)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
(5)投档比例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6)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7)高中类考生在高职招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后,高中类考生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8)中职类考生高职招考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按类别参加由我院与其他高职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美术类考生由于已参加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时,中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财经类和计算机类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分别为75%、25%,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职业技能测试大纲由省里统一制定发布。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通知为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请考生务必按照考试院通知发布的测试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8)2016年专科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9)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0)实行院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
2016年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