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医学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350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1100元/年/生),补助生活费(3000元/年/生),补助教材费(100元/年/生)。所需的培养经费7700元由省级财政给以支持。
(二)按照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专科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定向医学专科毕业生由县(市、区、特区)卫生计生局指定到本县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少服务6年(含6年)。
(三)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与定向医学专科毕业生签订就业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同工同酬。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优秀定向毕业生,有编制入编的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四)免费医学定向生毕业后,执业注册地点为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指定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在规定服务期内,确因医疗卫生工作需要及特殊原因,可在本市、自治州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之间流动。
(五)毕业后未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指定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或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违反规定流动的,按定向就业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培养费用并缴纳50%的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生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专科升本科学习。
2016年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专科层次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