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高中阶段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二)排序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占40%;
(三)医学类专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除达到8科C等以上外,针对其专业特点要求考生化学、生物相应科类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等以上;
(四)我院于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及公示,审核通过后我院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考生的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起发放。
(五)凡经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确定录取后,不得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考。
2016年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