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县级外侨办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县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烈士证》);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省、市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证明、户口簿);
6、现役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由军分区或县级武装部提交证明)。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或照顾加分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种,不累计加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2016年潜山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并附相关原始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上述材料以学校为单位于6月30日报我局基教股审验,并录入微机,逾期不予办理。各中学对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姓名、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及分值要填写《2016年潜山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名册》并进行汇总,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佐证资料的原件经审核后,将复印件装入学生档案袋。
2016年潜山县高中阶段中考政策性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