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成绩的呈现
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省教育厅根据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和总体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各科目考试的“合格线”。“合格线”以上的成绩由高到低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等第,“合格线”以下的成绩为D(不合格)。考查科目成绩均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数据库电子化管理,学生毕业时以《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呈现给学生。
(二)考试成绩的运用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学管理决策、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的重要依据。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评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监测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及检验学分认定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所有参考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含C等)以上,且考查科目四科以上达到合格者方能毕业,由学校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也是开具转学证明的依据。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毕业生档案,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答案来源于: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与运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