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省教育厅根据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和总体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各科目考试的“合格线”。“合格线”以上的成绩由高到低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等第,“合格线”以下的成绩为D(不合格)。考查科目成绩均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数据库电子化管理,学生毕业时以《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呈现给学生。
答案来源于: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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