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项目根据招生计划数按文体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因生源原因,可依据《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计划调整。
2.当项目招生计划未满时,且文化课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可依据考生文体综合分排序,由高到低择优调剂录取。
3.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4.优秀运动员免试条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青海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