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0971-6309024
青海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0971-26534925,邮箱:jiwei@***.cn。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2016年青海师范大学接受推免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