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纸质档案材料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打印件),《考生资格审查表》、《考生体检表》、《考生志愿表》(打印确认件)、高中阶段学籍档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省级)、跨省借读高中生审查登记表(附审查登记资料)、享受照顾加分投档条件证明(件)(前述材料均为原件),户口簿复印件。
《复征志愿表》不装档案,由考区招办保存。
纸质档案内容与电子档案相对应的内容应完全一致。纸质档案由考生本人带到所录取的高校。
凡是从省外迁入我省或在省内州(县)之间有过迁移的户口,考生档案中应装入考生及家长的《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加盖原落户派出所、批准落户的州、县公安局的户口专用章)。户口是从青海转出外省后又重新转回的,还要提供转出青海时的《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
2016年青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