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费标准: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10000元/生·年。具体收费方法详见附件1;
2、奖助学金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和人事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3万元;具体发放办法详见附件2;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和人事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获得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万元(10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具体发放办法详见附件3;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和人事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在校生的100%设置,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为10000元/年/生,按在校生的10%设置;二等奖为8000元/年/生,按在校生的30%设置;三等奖为6000元/年/生,按在校生的60%设置;具体办法详见附件4;
(4)“三助”助学金:具体办法详见附件5。
3、助学贷款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2008]196号)文件精神,学生收到《青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本人生源所在地县级教育局或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提出贷款申请,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2008]196号)文件精神,学生收到《青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本人生源所在地县级教育局或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提出贷款申请,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2016年青海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体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