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课程考试科目以当学期考试文件安排为准,考试文件没有安排的科目不得进行报考。
2.新系统教学点平台报考流程
(1)本学期已选课程报考方式:
为班级指定考点(分校版)→教学点修改选课转报考状态→选课转报考或集体报考(少量课程)→全体赋试卷号或单独赋试卷号→赋A/B卷号→赋无规则卷号→再次全体赋试卷号→对本次考试所有报考数据进行查询或生成文件→仔细检查报考数据,反复核对、修改报考数据→确保报考无误后,报考确认(集体/单独确认)→省校编排考场成功→报考工作结束。
(2)重修重考课程报考方式(以往学期有选课记录当学期未选课):
单个学生报考→设定考试定义范围→选择考试类别→输入班代码或学号进行查询→选择规则内报考→选择所选重修重考课程打“√”→点击报考,完成后后续赋试卷号及报考确认工作与之前报考方式相同。
3.新系统报考相关说明
(1)采用“选课转报考”的前提是“选课转报考状态修改”功能状态为“是”,否则无法进行选课转报考。
(2)采用集体报考或单个学生报考的方式主要是针对本学期未选课状态下的重修重考课程的报考,前提是必须以往学期有过选课记录,没有过选课记录无法进行此项操作。
(3)“选课转报考”过程中,未赋试卷号的课程,无法进行报考确认,视为没有报考成功。
(4)对于赋试卷号A/B卷情况,一般是纸质终结性考试的为A卷(需订卷),基于网考的为B卷(18或28打头,一般无需订卷),务必与考试文件核对赋试卷号是否准确,一旦赋错A/B卷将造成学生无法参加考试或考后成绩无法认定的问题。
(5)对于无规则情况或唯一试卷号,一般都属规则外选课。建议不采用赋无规则情况或唯一试卷号的课程。若出现上述现象应与省校反馈查明原因。
(6)报考确认,是报考成功的标志,报考没有确认视为没有报考。一旦报考确认,将无法删除报考,务必请反复核对,直至确保报考无误后再进行报考确认。报考确认分集体确认(把教学点的所有报考全部确认)和单独确认(按学号单独确认),一般采用集体确认功能。报考确认后,可以置换试卷号(只限A/B卷,A卷换为B卷,或B卷换为A卷);置换前,需省校进行成绩录入初始化操作,否则无法进行。报考后可以校验留考情况。
4.对于多报考课程情况,报考时删除操作的具体步骤
(1)如果存在少量的多报考数据,选课转报考→赋试卷号→赋A/B卷号→赋无规则试卷号→报考删除。
(2)如果存在大量的多报考数据,集体报考→赋试卷号→赋A/B卷号→赋无规则试卷号→报考删除。
2016年秋湖北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报考操作流程新系统教学点平台报考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