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两份)。
(二)学校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的材料
1.学校填写的《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一份);
2.学校填写的《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一份);
3.初审合格并加盖学校各部门公章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每申请人一份);
4.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每申请人一份);
5.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有,每申请人一份);
6.学校代偿资金管理帐户(有变动的需重新报送)。
学校要做好学生申请材料的备份工作,对于学生提交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就业协议书和就业证明等材料学校应另存档一份。
2016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