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戏剧表演(影视表演)、戏剧表演(声乐表演)、戏剧表演(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美术设计与制作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在我校划定的文化录取分数线以上者可录取。
2、六年制舞蹈表演(芭蕾舞、中国舞、国标舞)专业的考生,小学毕业成绩合格者,直接按照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3、对于极具艺术天赋的考生,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经严格筛选后,学校可破格录取。
4、报考两个(含两个)以上专业的考生,按各专业要求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同时达到多个专业录取线的合格考生,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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