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低学分要求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⑵专科升本科政策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⑶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2016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注册招生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的相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