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入〈培养管理〉>>〈提交培养计划〉菜单进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由研究生导师严格按照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来制定,各专业培养方案可进入〈公共信息〉――〈学历博士(或硕士)培养方案〉菜单查询。请注意: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学分低要求按学院各学科的培养方案执行。
培养计划在系统提交审核后,请进入〈培养计划查询〉菜单点击打印纸质文本2份,并经导师及各学院院长签字后,请务必于9月2日前将1份纸质文本送交研究生培养科备案(由各班班长收齐统一送交,黄岛校区学生可交至研究生处综合科),1份送交学院保存。另外,学生可多打印2份,自己与导师留存备查。如打印时系统提示安装打印插件,可联系班级助管员安装打印插件。
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时须注意:在所学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课程中进行选择,如需要跨学科选课,则必须与个人培养计划一起提交《跨学科选课审批表》(见附件2),由导师、学院审批,研究生处复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个人培养计划中:“开课学期”:表示本学科(专业领域)预先对该课程或必修环节的安排学期。学院具体执行时,可能会有调整,研究生必须以学院具体安排为准。
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及网上选课“入学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