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书面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专家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定,并按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通过初审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初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7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30%)
2.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按照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数据库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2016年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