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60%。(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
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2016年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学校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