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习努力,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并支持学校和班级开展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3、家庭经济困难,平时生活节俭;
4、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习惯;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下列情况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
(2)父母双方或一方去世,家庭收入微薄,又无其它经济来源;
(3)家庭享受低生活保障的子女;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低保证》、《农村低保证》等有效证明家庭的子女;
(4)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5)孤儿应持国家统一印制、县(市、区)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儿童福利证》;
(6)学生本人或父母一至四级残疾的,应持本人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
(8)个人发生意外事故,家庭及亲友无力支付其学习、生活及医疗费用;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购买使用高档电器、时装、通讯工具、化妆品等奢侈消费品的;
(2)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通宵上网或进入其他娱乐场所消费的;
(3)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或经常宴请他人的;
(4)因为家庭建房、购房、结婚、经商等原因欠下债务的;
(5)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在校学生平均消费水平,超出基本生活需要不合理消费的;
(6)同学举报或学校认定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
(7)其他情况表明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
2016年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国家助学金评选学生申请助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