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
(2)父母双方或一方去世,家庭收入微薄,又无其它经济来源;
(3)家庭享受低生活保障的子女;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低保证》、《农村低保证》等有效证明家庭的子女;
(4)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5)孤儿应持国家统一印制、县(市、区)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儿童福利证》;
(6)学生本人或父母一至四级残疾的,应持本人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
(8)个人发生意外事故,家庭及亲友无力支付其学习、生活及医疗费用;
2016年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国家助学金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下列情况学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