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个人和其它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招收对象为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高招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招生计划3600名。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学费(元/年)专业要求1建筑工程技术31003600 2工程造价3803600 3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603600 4工程测量技术3803600 5建筑电气工程技术3603600 6机电一体化技术31103600 7工业机器人技术3603600 8电气自动化技术3803600 9机械设计与制造3803600 10数控技术3803600 11模具设计与制造3803600 12焊接技术与自动化3603600 1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803600 14新能源汽车技术3603600 15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31003600 16汽车营销与服务3603600 17汽车电子技术3603600 18计算机应用技术3603600 19计算机网络技术3603600 2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3603600 21物联网应用技术3603600 22物流工程技术3603600 23通信技术3603600 24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3503600 25应用电子技术3603600 26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603600 27会计3803300 28工商企业管理3603300 29市场营销3603300 30电子商务3603600 31物流管理3603600 32酒店管理3503300 33旅游管理3503300 34空中乘务3603600 35护理31004400 36护理(国际方向)31204400 37眼视光技术3804400 38食品加工技术3503600 39营养配餐3503600 40应用化工技术3603600 41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3503600 42煤炭深加工与利用3503600 43环境工程技术3603600 44音乐表演3504600 45音乐表演(吉他方向)3504600 46服装与服饰设计3603600 47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3503600 48环境艺术设计3603600 49艺术设计3604600 50艺术设计(汝瓷艺术方向)3504600 51矿山机电技术3803600 52煤矿开采技术3503600只招男生53矿井通风与安全3603600只招男生54矿井建设3503600只招男生55矿山测量3603600 合计 3600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院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七条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学院网站、报刊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已取得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3、报名方式:报考考生于2016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志愿,逾期系统将关闭,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九条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在2016年4月9日凭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处领取单招考试准考证。
第二十条 考试。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文化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为4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或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考试满分30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750分。考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考试分上下午两场,每场考试时间150分钟,一天内考试完毕。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认真落实“26个不得”,坚持“十严格”、“十严禁”,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按照《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者;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凡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4月1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及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院,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免试录取入学。
第二十四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五条 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矿井建设专业,因企业岗位要求,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不限男女。
第二十六条 录取时,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第二十七条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文化基础知识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招办审批。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三十条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省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375-7197375。
第三十一条 收费按河南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院建立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三十三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咨询地点: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联系电话:400-669-6271/0375-2066462。
乘车路线:市内乘坐14、4、22路公共汽车可至学院北门口。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6年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学校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