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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阳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2016年南阳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录取要求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17:43:00 解决时间:2018-03-26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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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要求

1.录取学校对市、县区中招办按规定发放的考生电子信

息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不能录取者,录取学校应逐一提出退档理由,退档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无效。

2.市、县区教育局和录取学校要分别集中时间、人员、设备等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学校在原校按录取时间节点确认录取,超时全省将关闭录取系统。市、县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录取工作。

3.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考生在网上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和学业资格,省内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能再次录取和注册。

4.录取新生信息,分别由市、县区教育局在南阳教育网或地方新闻媒体公示,全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录取具体工作详见《南阳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 2018-03-26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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