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学研究生均须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学费,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
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签有定向协议享有固定工资收
入的除外)每生1万元/年,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2、国家奖学金:学校择优评定,一次性奖励3万元;
3 、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以及家庭经济状况
等因素进行评定,包括新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科学实验
奖学金及学位论文奖学金,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具体奖励办法参
见《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4、经济困难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2016年宁夏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