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二、划定录取资格线。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参加笔试考生所应达到的低总分(面试分+笔试分)分数标准,即低录取资格线。达到各专业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一类别中第一专业志愿不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额满为止。
三、符合免笔试条件考生面试合格直接录取。
四、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五、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根据要求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录取学生数据信息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备案,学籍信息由学校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按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进行注册。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2016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方式及免笔试录取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