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所有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录取控制低分数线,所有填报志愿资格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低资格控制线。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与在全国范围适用的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之和。
2、划线原则: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10%划定;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00%划定。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规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
3、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是指可填报相应批次志愿的考生高考总分应达到的低资格控制线。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如生源不足,在征集志愿时,依据未完成的院校招生计划,对低录取资格线进行适当调整。
4、报考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体育类文化课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填报志愿资格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达到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本科体育专业(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为78分,理工类为75分;第四批高职(专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5、报考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且艺术专业课考试合格。艺术类区内院校本科(不含三本)文化课的填报志愿资格线按照第二批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按照70%、音乐学类按照65%、舞蹈学类按照50%划定。
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文史)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