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应附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明(含享受待遇的银行账户流水)、本人残疾证明、国家助学贷款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
(2)各高等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由院校初审后报送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高校申报的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享受补贴的毕业生名单报送同级财政局,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各市财政局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然后由各高校在毕业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答案来源于:2016年宁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2016年宁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有哪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