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的各类考生,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60%
二、拟录取公示名单的确定原则: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划定的分数线、考生终总成绩、导师(组)意见等相关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2016年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公示名单的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