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B加5分计入总分。
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加5—10分计入总分。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5、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符合3-5条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前提出加分申请,将加分申请书(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6年2月3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我校招办,并于4月16日持证书原件到我校招办审核确认。
2016年南通职业大学提前单招优录奖励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