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1)退役士兵单独制定招生计划、单独考试、单独录取,考试由学院单独组织,考试总成绩为三门文化科目的校考成绩,不再另外设置免试、加分等政策;
(2)退役士兵录取时依据文化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三门文化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2.文化基础免试录取办法
(1)文化基础免试招生计划包含在本简章公布的常规计划内。
(2)面试成绩达72分以上者视为面试通过,面试不通过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3)面试通过考生单独排序、提前录取。录取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原则上每个专业录取的文化基础免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常规计划数的1/2。当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择优录取。
3.普通考生的录取办法
(1)参加文化联合测试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奖励加分或特长生加试加分
说明:学院将对考生语、数、外三门文化测试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其中A级95分、 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2)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其他要求
(1)原则上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不超过3名。
(2)普通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未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考生未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或者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D级的科目超过三门者,学院将不予录取。学院对退役士兵的学业水平测试不作要求。
(3)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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