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免试、奖励加分、特长生加试三项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2)考生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表1
南通航院2016年单独招生奖励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姓名 性别 民族 考生近照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考生号(考籍号)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毕业学校 班级 班主任姓名及联系电话 奖励加分申请(考生本人填写)本人符合贵校2016年单独招生奖励加分政策第( )项,申请加 分。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如下(请详细写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责任自负!考生签名:年 月 日 中学审核意见(所在中学填写) 中学审核人(公章): 联系电话:年 月 日学院审核意见 审核人:年 月 日
注:(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单独招生报名与志愿填报工作后,将本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递交申请材料。相关材料必须于2016年1月25日前寄到(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加分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3)邮寄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收,邮编226010,联系电话:0513-85960968、8596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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