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参加对口招生测试,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2+3”直升考生除外),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同一专业的专业潜能测试,凡是未参加同一专业潜能测试的,不录取),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若第一专业有缺额,按考生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联合测试的成绩和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若第二专业有缺额,按考生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联合测试的成绩和考生填报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3、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若第三专业有缺额,按考生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联合测试的成绩和考生填报的第三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4、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二)已参加升学测试,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2014年中职学校已备案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3”直升考生,升学测试超过升学测试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直升计划单独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必须与2014年中职学校备案专业一致,否则不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6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测试信息
2016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对口招生计划安排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