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新生入学

2016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章程新生入学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9 01:44: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15

满意答案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毕业证原件的,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学生待遇:

1.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助学政策,以确保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一等).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8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高额度8000元/生.学年。

第四条学校按照广西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 2017-05-20 13:15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新生入学
第七章新生入学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毕业证原件的,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新生入学
第六章新生入学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毕业证原件的,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批准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新生入学
第六章新生入学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新生入学
第六章新生入学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新生入学
第六章新生入学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第一条招生对象:已完成广西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手续的户籍在我区的中职往届生以及学籍在我区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或2年级在校生。第二条报考条件: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第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学生待遇
第三条学生待遇:1.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助学政策,以确保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35(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附则
第八章附则第一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第二条招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30299招生电话:0771-5900888、5900802、5900803(兼传真)监督电话:0771-5900990电子邮箱:n(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