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学费政策: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学生全免学费(“2+3”高职的学生在完成中职教育进入高职教育阶段学习后,不再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免学费金额2080元/人·学年。
2.国家助学金: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生,资助对象: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包括: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田阳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天等县、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且户籍性质为农村、乡镇非农(含外省生源的学生)纳入助学金范围,生源地不属连片特困地区的学生则按贫困生申请,名额按在校生的20%比例推荐,资助金额2000元/人·学年。3.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由南宁市教育局资助办转发教育厅文件并下达年度奖学金指标,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4.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由南宁市教育局资助办下达年度奖学金指标,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1000元/人?学年。5.校级奖学金: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进行奖励,奖励名额和金额按学校有关制度评定。6.“祥梦杯”护理技能大赛奖学金:学校对护理助产专业品学兼优和参加学校“祥梦杯”护理技能大赛的优秀选手进行奖励。
2016年南宁市卫生学校南宁校区各类奖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