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公布的投档比例投档,院校按公布的章程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的,本科提前A批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高职高专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院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的,文科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朝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朝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四号)网报志愿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