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从切实维护好考生正当权益的高度,做好政策解读、信访、信息查询等面向考生的服务工作,通过电话、网络及录取现场设立考生服务中心等方式受理考生咨询及申诉,耐心细致地回答考生的问题,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
咨询或举报申诉电话:录取期间(6月25日-7月31日)0471-3261717转1019,录取结束后0471-3261805;短信咨询:。
咨询及举报申诉网址: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
考生服务中心设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西侧。
(二)考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微信(nmgzskszwx)、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等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三)旗县区招生办负责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一并封装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我区不再统一向各高校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
(四)新生入学后,各高校要严密程序,严格把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严防冒名顶替。各高校应将新生入学复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附件:1.2016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未录取原因代码
2.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复议书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8日
附件1: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未录取原因代码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原因
0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02.曾经受过纪律或行政处分
03.无故退学者
04.受过行政拘留
05.有盗窃行为
06.有殴打行为
07.其他违纪行为
08.生活散漫
09.总分低于本校录取线
10.语文分数偏低
11.数学分数偏低
12.外语分数偏低
13.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偏低
14.外语口试不合格
15.外语语种受限
16.文科综合分数偏低
17.理科综合分数偏低
二、成绩原因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及时上载阅档结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