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办法遵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见校发〔2008〕44号文件附件2)执行。
2.原则上不接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不对口的本科专业学生。
3.学院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不得超出2016年各专业(二级学科)招生人数的50%。各学院根据2016年招生计划确定接收推免生为学术型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4.网上报名: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应在9月28日—10月10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进行网上报名。
5.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填好我校接收推免生的相关表格,并于2015年10月9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现场报名并缴纳复试费。
6.推免生的复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复试办法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见校发〔2008〕44号文件附件3)。
7.没有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
8.通过复试的考生应于10月24日前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确认待录取状态。未按时确认的,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9日
2016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开展推荐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