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单位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不少于5人,主要做好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的初审、专家评审和面试等管理工作。
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的各环节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考核科研能力和潜质、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016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