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初审:初审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授(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要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2.专家评审:通过初审考生的材料送4位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85分以上为合格,每位评审专家评分均为合格即为通过评审(专家评审材料包括:申请材料4、7、8项),通过专家评审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内容:(1)外语水平(包括口语测试);(2)学术潜质、科研能力(包括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要求有详细的研究课题陈述,并证明自己在该课题研究方面的前期学术积累以及完成该研究的学术能力;外文文献分析)。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5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专家评审成绩×40%+面试成绩×60%。
5.录取办法及要求
(1)按每位导师所报的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录取。
(3)经考生确定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学籍学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6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评审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