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资格初审合格,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交纳测试费用的学生。说明:我校认可的交费时间为5月1日-5月15日,过期汇款不予认可。在5月15日(含)之前交费但未备注考生信息的,请于报到当日携带汇款单原件或网上汇款截屏至报到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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