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师填报招生资格申请前须仔细阅读系统中“填写说明”红字部分内容的。
2.承担的科技项目必须是目前在研的科技项目(合同期内),导师须是项目第一负责人,并且按照承担项目的级别由高往低排列,系统会自动显示前两项。导师只须提供新立项的科技项目电子版(格式为pdf)的立项通知书或者项目任务书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上一年度已上传的附件无需重新上传。
3.论文必须是2012年1月1日之后的,且是导师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系统会自动显示前五篇。
4.博士生导师所填报的研究方向将直接列入2016年博士招生简章。
5.导师需准确选择所在学位点,填报结束后直接点击“保存”,系统将自动提交。如发现问题可以直接点击“修改”后重新保存。
6.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要求在7月15日前完成,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逾期不报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7.导师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招生资格申请的相关内容,研究生院将对导师填报的信息予以公示,一旦发现填报不实,将取消申请人2016年度招生资格。
/uploads/flq/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流程.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7月11日
201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