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和规定,现对第一临床医学院硕士论文盲审意见处理办法做以下补充:
1、评审意见必须至少有一份为同意且另外一份为非不同意者(两个同意;一个同意另一个为修改后可申请答辩;一个同意另一个为修改一个月以上可申请答辩)可直接申请答辩。
2、两个专家均为不同意答辩,不可以申请答辩。
3、除以上四种情况的其他同学如导师认为论文仍需认真修改后再次送审的,不可申辩。如导师认为该论文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按照表格要求签字后,可按期提交答辩申请。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6/11/15
201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答辩申请安排及盲审硕士盲审意见处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