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总分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课、英语听力、专业外语、专业技能和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公式:录取成绩=初试总分×0.1+专业课成绩×0.1+英语听力成绩×0.05+专业外语成绩×0.05+专业技能成绩×0.05+综合面试成绩×0.25。面试成绩取每个面试专家所打分的平均分,专家评分表实行实名制。
2、同一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
3、同时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名,分别录取,不得相互调剂。
2016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关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