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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总则

2016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30 02:58: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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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第五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眼视光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13个专业19个方向。学院现有附属医院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市东方医院、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泰兴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并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23所附属医院和50多所教学医院资源。

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并开始招生,2016级新生将继续在连云港校区学习、生活。连云港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4.7万余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学院图书馆有纸质图书28万余册、电子图书36万余种、中外文期刊600余种,近2000集专业学术视频资料。

第七条 近年来,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荣获多项荣誉,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学院毕业生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一次性通过率逐年提高,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连云港校区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近80%。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主页(http://kdc.***.cn)或南京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

  ??????????? 2017-05-20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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