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循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非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计分方法对考生文化成绩按总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专业清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数学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4、艺术类考生专业分采用所在省份的省统考成绩,我院不进行单独校考。
5、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专业清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2016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市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