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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市录取原则

2016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市)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8 19:28: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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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原则:

1、严格遵循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非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计分方法对考生文化成绩按总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专业清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数学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4、艺术类考生专业分采用所在省份的省统考成绩,我院不进行单独校考。

5、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专业清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 2017-05-2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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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咨询方式: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邮政编码:210023咨询电话:400-888-1154,025-85842018传真:025-85842199学院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zs./(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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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政策:1、收费标准:我院收费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2、奖、助学金: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建立有完善的国家级、省级、院级、企业及个人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实行奖、助、补、缓等措施切实解决特困生的困难;同时学院建有勤工助学制度,优先为特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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