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以上加分的考生,填写《2016年单独招生政策加分申请表》(见附件8)、连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6年1月28日前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2016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有各类才艺特长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特长的考生,录取时酌情加5-1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