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一)初试
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6年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6年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二)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对于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6年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对于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6年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三)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我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我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1.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将会在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告。
2.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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