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申请者于2015年11月10日前,登录http://222.187.120.13:9000/网上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并将以下材料寄送至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以便审核;邮寄必须通过邮政EMS或挂号信方式):
1.《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
2.《南京师范大学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3.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证(未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
5.硕士阶段成绩单〔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档案转入承诺书(在职人员提供,需承诺进入拟录取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9.专家推荐书2份〔如为在校和应届硕士研究生,其中一位推荐专家须为硕士期间导师(可为副教授),网上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二)初审
由我校相关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前,考生须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经审查材料齐全后方可参加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为11月下旬,一般采取面试或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录取
学校根据综合考核的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经网上报录考生信息及体检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博士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将于2016年9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选拔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