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须携带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原件或厅局以上奖励证书原件。
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
以“大学生士兵计划”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复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在考生准考证或复试通知书上加盖“资格审核合格专用章”,考生凭加盖“资格审核合格专用章”的准考证或复试通知书,及其它有效证件到相关学院报到。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