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符合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及2016年符合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由本人向拟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在相应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一览表中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二)各学院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必要时可请相关职能部门(科技处、社科处)予以协助审核。
(三)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拟招生导师申请-审核一览表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2日-8日。
(四)各学院于4月10日下班前将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者申请-审核一览表电子版传至mlx1118@***,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0日
附件: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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